美國是全世界最早提出替貧困孩子開辦個人帳戶,1996年時由學者Sherraden推出《美國之夢示範計畫》,因政策成功,吸引英國、韓國陸續仿效推出計畫。但僅英國全面實施成功,學者追蹤發現,最後申請個人帳戶者,最多的是知識較高的中產階級,而非真正需要的貧弱家庭。



台大社工系教授鄭麗珍表示,美國當時挑選13州的低收入戶實驗,讓貧戶依照個人意願及能力每月存入,相對配合款依家戶貧窮風險定出1:1到7:1,其中大多是2:1,且存款只能用於首次購屋、大學教育、小本創業。在執行4年半後,僅16%參與者退出方案,且每人平均每月可存33美元,最後存款(淨存款+配合款)可達2755美元,約8萬多台幣。鄭麗珍表示,實驗發現,給予配合款的誘因,不僅誘發貧困戶儲蓄者每月都願以最高額度存款,且持續不輟,甚至收入較低者的存款情況比收入稍高的家庭還好,持續就業率也達五成九。

看到美國實驗成功,英國隨即在2004年推動《兒童信託基金法》,2005年全體兒童皆適用,並溯自2002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兒童,不僅每人都擁有一個兒童信託帳戶,協助開辦的銀行因有資金投入也非常配合。不過,鄭麗珍表示,英國實施5年後追蹤發現,運用該帳戶最多者為中產階級,而不是最需要的貧戶。韓國也於2005年仿效美國設計「兒童發展帳戶」,以兒童福利系統中未受到父母照顧的兒童為對象,2010年更從低收逐步擴大至中低收家庭。鄭麗珍表示,韓國政府當時發現成效良好,隨即提出立法並希望擴及全體,無奈政黨輪替,保守黨上台後不願背書,因此至今停留在中低收入戶。鄭麗珍表示台灣目前大學就學貸款負債已上兆,若政府可以將兒少個人帳戶存款導引到教育上,減少孩子一出社會就因就學貸款而負債,才能翻轉孩子的人生。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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